日前,平陆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共中央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和中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部署,结合省、市纪委、法院的工作要求,联系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的意见、建议,考虑法院工作作风和工作实际,就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出台了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院党组认识到,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把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到为民务实清廉上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想,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的问题。
院党组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派驻纪检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二、强化措施、严格督查
1、加强作风建设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作风建设,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常说常讲、常抓不懈,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政工人事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处理。纪检监察承担监督责任,加强督查、抽查,提醒、约谈,及时纠正,执纪问责。
2、主动接受监督
纪检监察要为接受群众监督提供多种形式,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并随案接受监督。在每起案件送达举证通知书时,同时送达《廉政监督卡》,由诉讼参与人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司法廉洁事项的十八种情形予以监督,并可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举报。《廉政监督卡》自八月十五日起实行。同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院廉政监督员。
3、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按照我院《考勤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执纪问责,严格绩效考核,全院通报,并作为评先、晋级重要参考依据。如巡查、视察中发现违反工作作风、纪律的,轻则党组成员在全院大会作自我批评,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大会作剖析检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聘用人员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由上级处理。
4、加大查案力度
从市中院纪检组、县纪委交办、党组批办、群众举报、舆论监督案件中寻找违纪违法线索,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大震慑。
5、开展专项检查
按中院部署安排,今年下半年对适用缓刑、立案、财产保全、评估、变卖以及“三公”经费支出等环节重点监督。拟于10月份听取缓刑、立案、财产保全情况报告并随机回访当事人,拟于11月份开展警容警纪、服务态度专项检查。拟于12月份抽查评估、变卖情况、公开全院经费开支,接受干警监督。
三、加强队伍、提升素质
以中院司法巡查为契机,按照市中院运中法(2014)4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组织保障、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为更好履行监督职责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