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法院纪检组对执行工作涉及的执行费、保全费收取及涉案款物的管理等方面进行提醒、警示谈话。分管院长、执行局局长以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谈话会。
会上,执行局负责人首先对自身及所在庭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两费一款的收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
纪检组长对全体执行人员进行了提醒和警示谈话。要求:一要严格执行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杜绝在微信、微博上发布与中央政策精神不符的东西;二要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这是纪律的底线,不要说一套做一套;三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廉洁自律,财经纪律包括执行费、保全费、诉讼费及涉案款物的移交,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这方面,不能吃拿卡要等等;四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自己的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就管,出现问题就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最后,分管院长从履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角度,认为这次警示提醒约谈很有必要,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
2014年以来,平陆法院纪检监察先后与执行部门和工作人员提醒谈话、诫勉谈话30余人次,案件监督检查9次10案,涉案款物检查、提醒3次,有效推动了法院执行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和执法不公的思想苗头。(姜学明 李琳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