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日前,平陆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与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平陆县公安局沟通协商,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全文共十八条,对公、检、法三机关对工作中涉及的拒不执行的情形、拒不执行刑事案件移送程序、立案侦查后的处理以及强制执行中的相互配合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为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以及非法处置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刑事犯罪行为,保证法院判决、裁定的顺利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平陆法院将以该《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调,推进打击拒执犯罪,推动对失信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实现,加快和推进建立诚信社会体系,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法治稳定。(毛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