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平陆法院在破解执行难这场没有硝烟的攻坚战役中,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雄心壮志,决战“老赖”,决胜执行。2016年平陆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山西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1月至8月底共受理执行案件746件,审结536件,结案率71%,实际执结率47%。
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平陆法院的主要做法有四点:
一、固本强基,夯实基础抓执行
一是优化执行权力配置,规范执行行为规范。
平陆法院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执行队伍为抓手,推进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裁决、执行实施、执行信访及款物管理等4个团队,现有执行人员27人,其中: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3人、执行员17人、书记员4人,执行局长分管法警队管理工作,以便随时调动警力协助执行。
还组织编写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手册》。
二是抓好设施配套,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
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新建的高标准的执行指挥中心,已与上级法院全面对接,实现了远程指挥系统应用的常态化。前期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执行查控系统也已查询案件1348件,查询金额3157万元,冻结2349余万元,畅通、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与此同时,配备必要的执行设备。执法记录仪、电脑人手一台,执行车辆、摄像、照相及警用装备全部配置到位,为搞好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机制,联动协作抓执行
多方位、多渠道、多领域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唱响执行工作“大合唱”。
一是与平陆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细则》。
截止目前,共向公安机关推送长期逃避在外,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109人,先后有21人从各地经当地公安机关带回法院,有效促进案件的执行,形成了打击“老赖”的新合力。
二是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执行2个月来,追究刑事责任1人,移送3人,形成震慑。
三是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保护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人身及人格安全的实施办法》,并建立了两个档案,分别是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信息档案和案件矛盾隐患排查档案,为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行使审判权营造安全的司法环境。
四是积极与县民政局协商,签订了《关于共同构建困难申请人救济机制的意见》,采取“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的办法,对困难申请人实施救济, 搭建了一个困难群众申请民政救济的绿色通道和平台。
三、穷尽手段,多措并举抓执行
一是通过长期开展“飓风行动”,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拍卖等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二是《今日头条》、县电视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栏》、县城主要街道LED大屏幕,多批次同步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对被执行人持续施压。2016年至今将以前所有未结案件1146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
三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降低企业资质、限制投资融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办法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是拓宽拍卖渠道,实现标的物变现最大化,建立淘宝网络拍卖新途径。
五是加强执行和解,促进自觉履行。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和“法律攻心”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执行
平陆法院先后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并制作了72期“平陆司法.庭审现场”专题栏目;开展了具有一定声势和规模的“执行宣传周”活动;拍摄制作并滚动播放了10集执行纪实专题片;建立了平陆执行微信、微博平台;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举办了“执行开放日”活动。通过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使执行工作既起到了“执行一案、威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又达到让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执行工作的目的,也向各种“老赖”传递出“你不履行,我不收兵”的强烈信号。
如今,平陆法院已进入解决“执行难”攻坚状态,且已取得很好的效果。下一步,平陆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将继续积极创建执行新机制和工作亮点,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执行工作,着力将平陆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最优的地区,让法律更加有力,让执行更加有效,让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