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给予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时、有效的人身安全保护,近日,平陆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6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各单位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合理调处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共同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定程序。
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院反家庭暴力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增强公民及社会组织的反家庭暴力意识,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对于遏制家庭暴力行为、减少家庭暴力现象,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