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法治字〔2017〕2号
各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省直各委、办、厅、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人民团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西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3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经省委同意,就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
1、执行难问题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2、“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要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力支持解决执行难。
3、加强对解决执行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站在将推进祛治山西建设的战略高度,把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摆上工作议程.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领导。由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检察、公安、国土、房产、交通、工商等部门及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单位参加,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加大在政策上的支持保障力度。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99]11号)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执行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要支持、帮助各级法院加强执行队伍配备,执行人员比例应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的15%,推行执行实施人员警务化管理;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新模式,以审执分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机构,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由法院内部不同部门实施。
5、强化对干扰执行的监督查处。各级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话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和我省实施细则(晋办发[2015]34号)要求,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插手、干预、阻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查处通报。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干预执行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得提拔使用、评优晋级、表彰奖励。对不协助不配合或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与收人等信息、依法办理财产过户登记等手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支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法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要全程留痕、全面记录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
6、加强综合治理和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把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重 视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综治责任单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落实救助基金等情况,纳人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对因支持不够、处置不力、影影响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的地区、部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顿,并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配合支持力度,形成整体合力
7、监督支持执行工作依法开展。各级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机构要通过听取执行工作报告、通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参与重大执行案件听证等形式,依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有监督,促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8、落实执行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带头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积极帮助解决执行工作所需经费。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将全省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执行指挥系统等解决执行难的基础建设和运维保障等费用纳人财政预算,保障经费落实。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将执行等教助资金纳人年度财政预算,使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促使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9、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山西银监局要督促在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7年全部实现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省国土资源厅要督促各市、县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在2017年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接。省公安厅要建立全省统-的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视频车辆监测系统,确保实现车辆权属网络查询、现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等职能。省工商局在2017年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工商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企业注册、股权投资等信息的网络查询、股权控制。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在2017年确保全面实现旅馆业住宿登记婚姻、社保、税务、有价证券、保险、理财产品公积金等信息的网络查询、控制处置。以上网络信患查控系统建设要同时实现与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严格责任落实,依法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全部信息数据,快速反馈查询信息,依法及时协助采取控制措施确保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工作高效顺畅。省法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成员单位进行对接,依法使用相关信息数据,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10、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我的合作备忘录》的部署要求,依法加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力度,全方位拓展信用惩成范围,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省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制定相应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安、铁路、民航、旅游等单位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行、高消费和旅游度假。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要督促金融机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开展金时贷款、信用授权等金融活动。人民法院要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主动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同级相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思,各联合惩戒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登录“中国执行信患公开网”,获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格按要求落实惩戒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惩戒。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情况按季度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同级人民法院反馈。
11、强化各政法单位之间的协助配合。各级政法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协助联动机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加大对涉嫌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于人民法院移送的相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市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不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及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的决定,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要协商制定对拒不执行、妨碍执行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拘留、收押协作机制,为人民法院关押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提供便利。
四、各级人民法院要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夯实内部基础
12、建立健全执行规范化制度体系。要充分发挥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体制优势,强化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纠正和通报批评。各级人民法院要正视自身问题,把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治理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用制度规范执行,强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滥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问题,以及执行中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现象,以修炼“内功”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同。
13、实现执行流程信,息公开化。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为依托,充分运用管理系统对案件流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严格管控,做到全程国痕、全程监控,确保统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系有效运行要全面推行阳光执行,将执行立案、执行查控、案款发放、失信被被执行人纳入等所有执行信息全程公开,确保当事人知悉、了解案件的执行进展,在互联网开放执行公开平台,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执行促公正执行。
14、加强执行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级人民祛院要积极适应执行工种新形热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建设-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康明的执行队伍 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严格要求队伍,切实增强广大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执行工作方向正确;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关键,坚决整治执行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执行队伍的干净担当;以提升业务素养为重点鼓励和保障广大执行干警钻研执行业务、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实践锻炼,确保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解决执行难的社会舆论氛围
15、凝聚理解、尊重、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各级新闻宣传部门应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将执行工作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举措、新成效的宣传,重点选择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惩戒失信,褒奖诚信,教育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诚信意识,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良好风尚。配合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公示制度,及时将人民法院委托公布的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其他干扰阻碍执行的行为予以曝光。
16、加强对执行难问题的理性引导。人民法院要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不同阶段,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方案,主动联系媒体,采取工作通报、新闻发布、案例宣传、持续曝光被执行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攻克执行难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解决的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界限,,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有力助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