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平陆法院与县妇联启动家事纠纷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原告李某(化名)与被告王某(化名)登记结婚,二人均系二婚。婚后,夫妻双方感情尚好,可随着时间推移,双方时常因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原告李某遂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依法对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进行了分析和研判,考虑到该案争议较大,遂邀请县妇联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开始前,承办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共同探讨了该案的案情及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确认双方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下,着手通过调解,解决双方争执。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李某婚前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款的一辆轿车的归属及一些共同欠款问题。为减少争执,承办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便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促成双方就争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而后,王某提出离婚后自己暂时没有居住地,另一处房屋需两个月后才能居住。承办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因势利导,向原告释明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原告李某同意将二人现在居住的房屋提供给被告居住两个月。至此,一起婚姻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近年来,离婚纠纷有逐渐增加趋势。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平陆法院家事团队对于婚姻家庭纠纷采取“司法+妇联”的调解模式,将柔性疏导和依法调解有机结合,向案件当事人普及合法婚姻、结婚、离婚、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知识,用温情耐心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切实做到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倡导文明婚风,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下一步,县法院、县妇联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协调,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为打造平安和谐新平陆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