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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之力 护“未”成长——平陆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二)
作者:朱姗姗  发布时间:2024-05-30 15:11:3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平陆法院选派20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对接学校,强化院校合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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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在国际“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平陆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文辉带领刑事审判庭前往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护‘未’成长,青春向阳”普法宣传活动。

特殊学校的孩子,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薄弱,更需要重点关注。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法治副校长史文娟向该校老师们重点讲解了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从强制报告是什么、什么情况需要报告、向谁报告、谁来报告等几方面进行详细介绍,督促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保护职责,护航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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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平陆法院法治副校长姜妙蓉在寨头幼儿园开展“儿童防拐骗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互动问答、观看动画片的方式,围绕拐骗的形式、识别坏人的方法、面对拐骗行为如何自救等方面进行现场讲解,教育引导小朋友们学会“陌生人给我糖,不要不要;陌生人带我走,不行不行;陌生人敲家门,不开不开”,帮助儿童辨别和拒绝陌生人的引诱,从源头上预防儿童被拐。

5月28日,平陆法院法治副校长华茹媛为东街幼儿园200余名幼儿及家长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法治安全教育课。重点从帮助孩子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教育预防为主、保护自我快乐成长三方面进行了讲解,教育引导孩子增强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告诫家长们要带领孩子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平陆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深耕普法内容,常态化推进送法进校园,以实际行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旻榕